来源: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分享:
近日,省安委办下发《关于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,就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。
通知指出,疫情期间全省各类企业普遍开工不足,特别是西安地区企业连续长时间停产停工,近期全面复工复产后,将面临用工紧张、从业人员心理不稳、设备设施重启、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问题,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。各市(区)、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,统筹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、服务与疫情防控工作,精心安排部署,落实防范措施,确保复工复产规范有序,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为我省“两会”和冬奥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。
通知要求,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措施,落实复工复产方案,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,落实安全培训制度,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管理,加强复工复产过程安全管理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复工复产验收和指导服务,制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计划,明确验收标准,规范验收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,切实做到成熟一个、验收一个,合格一个、复工复产一个;综合运用一对一帮扶、上门帮扶、远程视频指导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,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好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,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。
通知强调,要认真分析研判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,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,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,做好应急救援队伍、装备、物资准备工作。各复工复产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,保证应急处理措施快速落实到位,出现险情要反应灵敏、处置果断。